為確保阿里巴巴中國站官方直送商家物流安全,營造安全和諧的社會環(huán)境,根據(jù)國家法律法規(guī)和國家安全部門的有關要求。商家應遵守以下規(guī)范:
一、規(guī)范內容
1. 商家承諾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及《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(guī)定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》、《禁止寄遞物品指導目錄》等法律法規(guī)、行業(yè)規(guī)范的規(guī)定。
2. 商家要求1688提供供應鏈技術解決方案的貨品應當遵守國家關于禁止托運、運輸物品的規(guī)定,不得通過運輸渠道危害國家安全、公共安全和公民、法人、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。
3. 商家承諾遵守在自行封裝的貨品中不含以下物品:
3.1.各類武器,彈藥,如槍支、子彈、炮彈、手榴彈等;
3.2.各類爆炸性物品,如雷管、炸彈等;
3.3.各類燃燒性物品,包括液體、氣體和固體,如汽油、酒精、生漆、氣霧劑、氣體打火機等;
3.4.各類腐蝕性物品,如硫酸、鹽酸、硝酸、危險化學品等;
3.5.各類烈性毒藥,如砒霜;
3.6.各類麻醉藥物,如鴉片、大麻、冰毒等;
3.7.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;
3.8.各類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(wěn)定的印制品;
3.9.各類妨害公共衛(wèi)生的物品;
3.10.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行政規(guī)章明令禁止流通、運輸或進出境的物品;
3.11.包裝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,污染或者損毀其他貨物、設備的物品等;
3.12.各類違禁品,如管制刀具類、毒品、吸毒工具、非法偽造物品、非法出版物、印刷品、音像制品等宣傳品、侵犯知識產權和假冒偽劣物品、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。
3.13.其他法律法規(guī)、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禁止禁運的、受嚴格管制、限制的物品。
4. 1688及物流服務商在已提供供應鏈技術解決方案的貨品中發(fā)現(xiàn)有上述物品或下述違禁品清單所列物品,可以停止對相應貨品提供服務,對其中依法需要沒收或者銷毀的物品,有權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,并配合有關部門處理。
5. 對已經(jīng)攬收的不需要沒收、銷毀的物品,1688聯(lián)系商家妥善處理。
6. 商家違反規(guī)定托運國家規(guī)定的違禁品,違法托運國家禁止出境或限制出境的物品,被國家有關部門查處的,由商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,由此對1688及物流服務商或者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,由商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。
7. 如商家運輸需適當包裝的貨物的(包含但不限于油墨、膠水、香精、泡水咸菜、袋裝牛奶等易泄漏、氣味難聞,容易污染其他貨物的貨物),商家需妥善包裝,使貨物出于適于運輸?shù)臓顟B(tài)。如因此類貨物發(fā)生泄露,污染其他貨物的,所產生的全部損失應全部由商家承擔。
二、具體違禁品詳細內容如下:
序號 |
禁運品類目 |
類目詳情 |
1 |
槍支(含仿制品、主要零部件)彈藥 |
1.槍支(含仿制品、主要零部件):如槍支、子彈、炸彈、信號彈、火藥等。 |
2 |
易燃易爆物品 |
1.各類易燃液體:如汽油、柴油、桐油、油漆、酒精、松香油、乙醚等。 |
3 |
化學危險品 |
1.各類氧化劑和過氧化物:如高錳酸鹽、高氯酸鹽、氧化氫、過氧化鈉、過氧化鉀、過氧化鉛、氯酸鹽、硝酸鹽、雙氧水等。 |
4 |
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當用途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、非正當用途的易制毒化學品 |
1.各類毒品及吸毒工具、非正當用途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、非正當用途的易制毒化學品:如冰壺、冰毒、海洛因、大麻、可卡因、麻黃素、甲苯、丙酮、胡椒醛、黃樟素、黃樟油等。 |
5 |
各類生化制品、傳染性、感染性物質 |
如病菌、炭疽、寄生蟲、排泄物、醫(yī)療廢棄物、尸骨、動物器官、肢體等。+C12:C14 |
6 |
各類非法偽造、侵權物品 |
1.各類非法偽造物品:如偽造或者變造的貨幣、證件、公章等。 |
7 |
各類間諜專用器材 |
如暗藏式竊聽器材、突發(fā)式收發(fā)報機、一次性密碼本、密寫工具、用于獲取情報的電子監(jiān)聽和截收器材等 |
8 |
各類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|
如象牙、虎骨、犀牛角及其制品等。 |
9 |
各類禁止進出境物品 |
如有礙人畜健康的、來自疫區(qū)的以及其他能傳播疾病的食品、藥品或者其他物品;內容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、資料及其他物品。 |
10 |
其他物品 |
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《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》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》《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進出境物品表》載明的物品和《人間傳染的病原微生物名錄》載明的第一、二類病原微生物等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規(guī)、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(guī)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。 |
1. 寄遞的物品不違反國際航空貨運協(xié)會(IATA)、國際民用航空組織(ICAO)關于禁止寄遞物品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2. 寄遞的物品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口郵遞物品監(jiān)管辦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寄往香港、澳門的個人郵遞物品監(jiān)管辦法》等中國、目的國或可能過境國家適用的出口管制、國際運輸、商業(yè)、金融及服務貿易等禁限寄規(guī)定。
3. 寄遞的物品如果屬于自行封裝,確保包裝妥當,應符合郵件封裝要求,按照所寄物品的性質、重量、形狀、寄遞路程遠近和運輸方式等情況,選用適當?shù)陌b材料妥為包裝,防止出現(xiàn):
1) 封皮破裂,內件露出;
2) 封皮材料變形;
3) 可能傷害處理人員;
4) 污染或損壞其他郵件或郵政設備;
5) 因寄遞途中碰撞、摩擦、震蕩或壓力、氣候影響而發(fā)生損壞。